
这是世界上最高的城市(海拔3650米),以盛产阳光而著称。天空蓝得不能再蓝,四季盛开的阳光则具有金属的质地感,硬硬地打在初来乍到的外地人娇嫩的脸上,灼热滚烫。在阳光
下看东西看久了,便会感到头晕目眩,所以,本地一年四季都流行墨镜,弄得男人们一个个香港影星似的,好帅好深沉哦。
在圣城拉萨,我以面色渐黑的代价,愈发深刻地体会了“万物生长靠太阳”的含义。
据说人体内百分之七十的成份是水,但我怀疑生活在拉萨的人不是这样。拉萨人体内百分之七十是由阳光构成的,于是,无论男女老幼,都那么热情奔放,用“能歌善舞”来形容藏民族是再恰当不过的了。朋友相聚,酒酣之际亦是歌浓之时,藏族小伙子和姑娘们可以围着你唱上一天,通宵达旦,我尤其喜欢听藏族女子唱歌,她们的歌声高绝嘹亮,透明而又象宝石一般璀璨。